|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1
领
导
职
责
(100)
|
B1
确立
地位
(40)
|
C1、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学校建设纳入县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项目,并按计划实施。
|
15
|
政府工作体现教育优先发展地位8分,视教育地位落实到位情况按8分、6分、5分、4分四档计分;学校建设纳入县政府基础设施重要建设项目7分,视项目落实情况按7分、5分、4分、2分四档计分。
|
|
C2、教育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县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教育专题会议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问题;每年都有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成效显著。
|
10
|
县长办公等有关会议研究解决教育问题5分,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5分,视项目落实情况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没有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不得分。
|
||
|
C3、县人民政府建立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签订或下达责任书;建立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形成各有关部门支持教育,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
15
|
建立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8分, 视情况按8分、6分、4分三档计分。建立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7分,视具体落实情况按7分、5分、3分三档计分。未建立制度不得分。
|
||
|
B2
履行
职责
(60)
|
C4、筹措安排、管好用好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校长、学校建设与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得到巩固和完善。
|
15
|
筹措安排、管好用好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教师、校长、学校管理各5分,视情况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5、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计划、有措施、有行动,学校布点趋向合理,城区学校扩容建设取得进展,解决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农村学校建设和人员配备得到加强。
|
10
|
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
||
|
C6、促进区域内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教育结构、规模适应要求,事业发展加快,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教育体系逐步形成。
|
10
|
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1
领
导
职
责
(100)
|
B2
履行
职责
(60)
|
C7、依法实施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政府行为到位,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效果明显。
|
10
|
建立推进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制度5分;工作落实,效果明显5分。视情况均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C8、建立义务教育监督、指导、检查制度,措施落实,组织入学和初中“控辍保学”工作效果显著;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
10
|
建立依法保障适龄人口义务教育的监督、指导、检查制度及对妨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行为实施处罚5分;建立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措施5分。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9、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县级主要领导深入学校,为学校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
5
|
建立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学校制度2分,未建立不得分;深入学校解决困难和问题3分,视情况按3分、2分、1分三档计分。
|
||
|
A2
经
费
投
入
与
管
理
(240)
|
B3
三个
增长
(60)
|
C10、县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达到“三个增长”,其中义务教育中小学人均公用经费达省定标准以上,中职学校或县级职教中心按省定标准足额拨付生均经费,并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经费投入。
|
60
|
“三个增长”50分,其中达到“第一增长”15分,达到“第二增长”10分,达到“第三增长”15分,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10分。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各5分。资金通过追补到位的,按所得分的85%计分(下同)。
|
|
B4
教师
工资
(30)
|
C11、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国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教师福利待遇得到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补助津贴。
|
30
|
教师工资20分,拖欠教师工资不得分;教师福利待遇5分,视项目落实情况计分;特殊教育教师(2分)、民族地区(1分)和边远农村地区(2分)工作的教师享有补助津贴5分。
|
|
|
B5
两免一补资金
(25)
|
C12、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资金。
|
25
|
县级免杂费配套资金20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5分。到位不及时、不足额均不得分。
|
|
|
B6
校舍维改资金(20)
|
C13、县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按时到位。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规范管理。
|
20
|
县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10分;省、市、县三级专项资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规范管理10分,按资金总量到位及规范使用的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2
经
费
投
入
与
管
理
(240)
|
B7
教育费
附加(20)
|
C14、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及时、全额拨付教育,其中20-30%用于职业教育,使用规范。
|
20
|
征收5分,按征收完成比例计分;资金到位并规范使用15分,按到位并规范使用资金的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
|
B8
预算外
资金(20)
|
C15、学校缴存财政专户预算外的资金无统筹、截留、平调、挪用现象,并及时拨付学校使用。
|
20
|
全部返还10分,有截留、平调、挪用的情形不得分;学年内及时拨付10分,按到位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
|
|
B9
转移支
付资金
(30)
|
C16、农村税改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
30
|
按资金到位及规范使用的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
|
|
B10
继续教
育经费
(10)
|
C17、县级财政按规定的比例拨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在教育事业费中预算单列。
|
10
|
按规定到位10分,不足额到位不得分。
|
|
|
B11
其他教
育专项
经费(10)
|
C18、各级教育专项经费及时全额拨付教育使用,不截留、挪用。
|
10
|
资金到位10分,按到位资金总量的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专款专用10分,按资金到位总量及规范使用的比例计分,低于80%不得分。
|
|
|
B12
助学
制度(15)
|
C19、建立健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制度,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鼓励社会捐赠教育,多渠道捐资助学。
|
15
|
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分,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社会捐赠5分,视情况按5分、3分、1分三档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3
办
学
条
件
(240)
|
B13
布
局
与
规
模
(45)
|
C2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规模容量满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小学班生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生额控制在50人以内。人口30万以上的县单独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30万以下的县采取办特教班等方式满足中度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要,盲、聋班额控制在14人以内,智障班控制在12人以内。
|
15
|
初中、小学、特教学校权重分别为6分、6分、3分。班生额超标的,按超标学校数量的比例扣分。人口30万以上的县未单独设置特教学校但有特教班的得1分。
|
|
C2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容量能满足高中教育发展需要,高中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
|
5
|
班生额超标的,按超标学校数的比例扣分。
|
||
|
C22、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县级职教中心的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人口在60万以上的县,达到1500人以上,人口在30-60万的县,达到1000人以上,在30万以下的县,达到600人以上。至少有一所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
5
|
在校生规模(学生数)达到规定要求的100%及以上得4分,达90%-99%得3分,达75%-89%得2分,低于60%不得分;创建一所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分。
|
||
|
C23、幼儿园(班)的数量能满足幼儿教育发展的需要,班生额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
5
|
班生额超标的,按超标幼儿园数的比例扣分。
|
||
|
C24、建立县、乡、村三级居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县有职教中心,乡镇文技校有固定的校舍。
|
5
|
县、乡、村三级基地权重分别为2分、2分、1分。
|
||
|
C25、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校间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城乡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有规划,有成效;全县每年改造10%-30%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校舍。
|
10
|
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和低标准的校舍改造各5分,视情况均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B14
校舍
建设
(70)
|
C2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符合初中、小学、特教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全县小学生均校舍面积达5.5㎡以上,初中生均校舍面积达8㎡以上,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校舍面积达24㎡以上。
|
25
|
初中和小学各10分,特教学校5分。初中每少0.5㎡扣1分,小学每少0.5㎡扣2分,特教学校每少2㎡扣1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3
办
学
条
件
(240)
|
B14
校舍
建设
(70)
|
C27、普通高级中学校舍符合中学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全县生均校舍面积达9㎡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校舍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校舍建筑面积,城区学校达1.5万㎡以上,农村学校达1万㎡以上。独立幼儿园园舍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要求。
|
20
|
普通高级中学8分,每少0.5㎡扣1分。中等职业学校7分,每少0.1万㎡扣1分。幼儿园5分,按达到标准的幼儿园数的比例计分。
|
|
C28、学校食堂、宿舍、厕所符合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做到整洁、有序、安全。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29、建立健全校舍定期查勘、维修、改造制度,全面消除C、D级危房。
|
20
|
制定规划、建立制度5分,落实情况5分。消除危房10分,C、D级危房未消除但已封闭、停止使用的扣5分,继续使用C、D级危房的不得分。
|
||
|
B15
教学
设施
设备
(55)
|
C30、普通中小学教学实验装备达闽教基[2007]24号、56号、57号标准,仪器、器材达省颁[2007]Ⅱ类标准以上;图书馆(室)藏书、设施达到省颁标准(闽教基[2005]31号);体、音、美器材配备达闽教基[2007]43号标准;劳动技术课专用教室符合建设标准,综合实践基地达到省定标准要求。
|
30
|
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图书,体音美,劳技和实践基地各6分,视情况按6分、5分、4分、3分四档计分。
|
|
|
C31、特殊教育学校(班)按照设置的类型达到原国家教委颁发的特教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要求,实验设施达到部颁建设(试行)标准;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达到省定教玩具配备标准。
|
5
|
特教学校(班)2分,幼儿园3分。
|
||
|
C32、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与开设的专业设置相配套,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33、12班以上的完小、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独立幼儿园设置卫生保健室,面积符合建设标准,专职医务人员和器材药品配备达到部颁《学校卫生条例》要求。
|
5
|
五类学校各1分,按达到标准的学校数的比例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3
办
学
条
件
(240)
|
|
C34、各类学校各类功能教室设备、器材有严格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设备、器材使用率和完好率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各类功能教室、场、馆在课余时间有目的、有计划向学生开放,实现课程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
10
|
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5分,使用效益5分。视情况均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B16
信息
技术
装备
与
信息
安全
(35)
|
C35、建立县级教育局域网、网管中心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普通中学实行全省统一的学籍电子化管理。计算机机生比,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达1:10以上,初中达1:15以上,小学达1:20以上。
|
20
|
有县级教育局域网得2分,完成农村远程教育工程3分,实施学籍电子化管理2分。计算机机生比,普通高中1分,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各4分,按达到标准的学校数的比例计分。
|
|
|
C36、农村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有多媒体电化教室、语音室(或无线听音系统)。20%以上的初中、小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建有校园网、电子备课室、电子阅览室和教育资源库。
|
10
|
多媒体电化教室5分,语音室(或无线听音系统)1分,其他4分。
|
||
|
C37、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上网的各类学校按照闽教科[2002]15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配备、使用及备案制度。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B17
校园
及
环境
(35)
|
C38、校园分区布局合理,功能协调。校园面积达到建设标准,高中生均22㎡,初中生均20㎡,小学生均18㎡。
|
15
|
三类学校各5分,每少2㎡扣1分。
|
|
|
C39、体育运动用地规范。完全小学生均2.3㎡,至少有一组60米的直跑道;初中生均3.3㎡,至少有一组100米的直跑道;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每6个班应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幼儿园共用活动场地生均2㎡,有一个独立的户外活动场所。
|
10
|
五类学校各2分。
|
||
|
C40、学校文化气息浓厚。校园文化建设符合德育规范,体现素质教育理念;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做到绿化、美化、净化。
|
10
|
校园文化、环境各5分,视情况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4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150)
|
B18
队伍
管理
(110)
|
C41、教师工资外的各项政策性待遇落实,社会地位提高。
|
20
|
尊师重教社会氛围营造的情况按5分、3分、1分三档计分;教师职称职务的待遇落实情况按10分、8分、6分三档计分;政府在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的措施、力度按5分、3分两档计分。
|
|
C42、根据省定标准和本地区实际核定全县(区)教职工编制;制订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新教师补充计划;各类学校专任教师配齐,学科配套。解决教师队伍超编问题和结构性矛盾有措施、有成效。
|
25
|
根据实际核定编制4分;队伍建设和新教师补充按5分、3分、2分三档计分;各阶段教育专任教师配齐率达95%以上6分,90%—94%4分,89%—85%3分,84%以下不得分;学科配套按5分、3分、2分三档计分。解决教师队伍超编和结构问题按5分、3分、2分三档计分。
|
||
|
C43、积极推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推行校长聘任制改革等方面有具体的行政措施和管理行为。
|
10
|
实施职称评聘分开5分;全面实行校长竞聘上岗制度3分;个别实施的1分;实行校长聘任制、任期制2分,未实施不得分。
|
||
|
C44、教师培训机构的校舍、师资、设备等教育资源的配备能满足需要。教师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职责落实。
|
15
|
校舍按3分、2分两档计分,师资按4分、2分两档计分,设备按3分、2分两档计分;教师教育活动按5分、3分两档计分。
|
||
|
C45、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建立并落实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三年内双向轮岗面达20%;开展多形式的城镇教师支教活动。
|
15
|
实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倾斜政策3分,未实施不得分;实施任教服务期制度4分,未实施不得分;轮岗交流视情况按4分、2分两档计分;开展多形式的城镇教师支教活动按4分、2分两档计分。
|
||
|
C46、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各类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均应具备教师资格。
|
10
|
达到100%10分,99% 8分,95—98%给6分,94%及以下不得分。
|
||
|
C47、重视队伍师德建设,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师德建设活动,按素质教育要求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和履职情况的考核。
|
15
|
师德建设活动的开展视情况按8分、6分、4分三档计分;教师师德及履职情况的考核按7分、5分、3分三档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4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150)
|
B19
队伍
素质
(40)
|
C48、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小学校长大专及以上学历达70%,初中校长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高(完)中校长本科以上学历达85%以上。
|
15
|
校长持证上岗率达100% 5分,98%-99%3分,低于97%不得分。校长培训,完成规定时数5分,完成97% 3分,96%以下不得分。校长学历,小学1分,初中2分,高(完)中2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C49、小学专任教师具大专及以上学历达50%,初中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达40%,普通高(完)中,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具本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80%、60%以上,以2007年为基准,以后每年以5个百分点的幅度递增。
|
10
|
小学2分,初中2分,普通高(完)中3分,中等职业学校3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
||
|
C50、有15%以上的中小学专任教师接受骨干教师培训(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城乡分布基本均衡。城乡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比例的差距逐步缩小。
|
15
|
骨干教师培训率达15%及以上6分,12—14%4分,10—11%2分,9%及以下不得分。骨干教师城乡均衡分布4分,视情况按4分、2分两档计分。城乡教师职称比例的差距逐步缩小5分,视情况按5分、3分两档计分。
|
||
|
A5
教
育
管
理
(100)
|
B20
依法
治教
(25)
|
C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的重大决策,县里都依法依规出台相应的实施意见并加以落实,成效明显。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有比较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
|
10
|
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
|
C52、县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人大、政协有关教育的议案、提案和建议。依法加强教育工作的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有效开展职能部门、乡镇教育工作和和学校工作的监督检查。
|
10
|
两项内容各5分,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53、认真落实有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严禁使用童工并采取处罚措施。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标准
|
权重
|
计分方法
|
|
A5
教
育
管
理
(100)
|
B21
素质教育
(15)
|
C54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德育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德育工作良好局面。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C55、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学校体育设施,广泛开展“阳光体育”等活动,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健康水平。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56、政府切实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经费保障,发挥统筹协调、舆论导向作用,推进中小学考试评价及招生制度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B22
安全
管理
(15)
|
C57、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立健全确保学校师生安全的应急预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有效实施。每年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
10
|
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评估及督评年度出现师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
|
|
|
C58、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健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B23
社会
环境
(20)
|
C59、加强社会文化市场管理和学校卫生、环境整治,经常开展营业性网吧、电子游戏室和学校周边交通及饮食服务等场所监督检查。
|
10
|
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
|
|
C60、重视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建好、管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向学校、学生开放,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无偿向学生开放。
|
5
|
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
||
|
C61、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有效打击扰乱学校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良好。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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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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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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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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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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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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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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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教
育
管
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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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督导
工作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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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2、政府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配齐专职督导人员,保证督导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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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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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构编制,有经费,专职人员在岗得10分,在岗人员不齐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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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3、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有效开展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辖区内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并重视督导评估结果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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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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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按规定开展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以及对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各5分,视实施情况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督导评估结果有应用,建立督导结果反馈、通报制度,并促进整改落实5分,视情况按5分、4分、3分、2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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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育
事业
发展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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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
事业
发展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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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4、小学学龄人口都能按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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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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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以上得10分,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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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5、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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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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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0.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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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6、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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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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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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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7、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2%、农村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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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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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3%及以下得15分,3.1-3.5%扣5分,3.6-4.0%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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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8、6-15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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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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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类5分,低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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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当年省均水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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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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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年省均水平分四个等级计分,达到省均水平得10分,低于省均水平1-5个百分点得7.5分、6-10个百分点的得5分、11-15个百分点得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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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0、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普、职)的升学率达当年省平均水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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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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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年省平均水平计分,每低于省均水平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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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1、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数量比达当年省平均水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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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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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当年省平均水平的比值计分,比值达到省均水平得10分,低于省均水平0.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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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2、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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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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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1个百分点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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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3、 15-24周岁人口非文盲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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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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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0.1个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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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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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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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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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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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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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育
事业
发展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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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
办学
体制
形式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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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4、中职学校以就业为导向,订单培养,实行开放的办学模式,与企业、县级职业培训机构、乡镇文技校等相互沟通,联合办学,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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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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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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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5、县、乡、村成人教育网络完善,具备实用技术培训条件,培训工作制度健全;乡镇文技校以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与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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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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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按10分、8分、6分、4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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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6、幼儿教育布局和办园形式能体现“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政府办园为骨干和示范”,县办好实验幼儿园,乡镇办好公办独立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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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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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按15分、12分、9分、6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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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7、各类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符合“四独立”要求,业经相关部门批准,手续完备,有办学资质,全面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办学行为符合教育行政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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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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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按15分、12分、9分、6分四档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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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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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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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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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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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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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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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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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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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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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福建惠安县城建设北路1路公交车终点 邮政编码: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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